景德镇陶瓷大学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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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《景德镇市任教满三十年教龄教师荣誉证书》的通知

时间:2010/05/04 00:00:00【

   

各分工会:

接景德镇市教育工会通知,申请任教满30年教龄教师荣誉证书的申报工作已开始,并于5月中旬结束。

以档案为准,凡至2010831日从事教育工作累计(中间从事了其他工作的不累计)满三十年的教师均可申报。请各分工会做好调查统计、组织申报工作,符合条件的教师每人须填写《景德镇市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登记表》,并由分工会审核、加盖公章后于515日前交院工会,院工会将会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调查确认后,于517日统一向市教育工会申报,逾期不予办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:景德镇市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登记表

院 工 会

2010-05-4

景德镇市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登记表

姓 名

性 别

年 龄

籍 贯

工 作单 位

职 称

属何种

从事教育工作年月

间 断

年 限

累计从事教

育工作年限

学校

审核

意见

负责人: 单位(盖章):

县(市、区)教育局审核意见

负责人: 单位(盖章):

市教

育局

审核

意见

负责人: 单位(盖章):

填表说明:

1、 已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的教师不填此表。

2、 此表统计到2010831日止,从事教育工作已满三十年教龄的尚待发荣誉证书的教师。

3、 从事教育工作时间如有间隔可累计计算,但必须满三十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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