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德镇陶瓷大学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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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0年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的通知

时间:2010/12/21 00:00:00【

   

各分工会:

为协助党委行政进一步了了解和关心我校困难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,做好迎新春、送温暖工作,根据上级工会及校工会工作安排,决定在我校开展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的基本条件:

1.教职工父母、配偶或子女不幸去世或患重大疾病造成困难的;

2.教职工家庭发生重大灾难等意外事故,损失重大,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;

3.确属困难的其他情况。

二、补助标准

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
三、困难教职工的申报和困难补助费的发放,具体程序如下:

1.各分工会根据通知做好调研工作,初步提出困难职工名单。

2.由困难教职工本人如实填写《景德镇陶瓷学院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申报表》,经基层工会推荐,党总支审核(加盖盖章)后将表格送校工会办公室。

3.由校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困难补助人员及补助金额。

四、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采取学校补助和各分工会补助相结合的形式,未纳入学校补助的困难教职工,建议各分工会酌情补助。

五、各分工会的申报工作务必于20101228日前完成。

特此通知

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

年十二月二十日

困难教工登记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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