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德镇陶瓷大学工会
123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> 公告通知>> 内容

2014年关于申请《景德镇市任教满三十年教龄教师荣誉证书》的通知

时间:2014/04/21 00:00:00【

   

各分工会:

接景德镇市教育工会通知,申请任教满30年教龄教师荣誉证书的申报工作已开始,并于5月上旬结束。

以档案为准,凡至2014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累计(中间从事了其他工作的不累计)满三十年的教师均可申报。请各分工会做好调查统计、组织申报工作,符合条件的教师每人须填写《景德镇市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教师登记表》,并由分工会审核、加盖公章后于5月5日前交院工会,院工会将会同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调查确认后,于5月7日统一向市教育工会申报,逾期不予办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院 工 会

2014-04-18

作者:不详 

  • 上一篇: 关于在我校开展“当好主力军、建功‘十二五’” 为主题的建功立业评选活动的通知
  • 下一篇: 捐 款 倡 议 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