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,推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,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我校调整了部分机构设置。
学校设立“学科建设发展研究中心”(正处级)、“规划发展研究中心”(与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,正处级)、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”和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直属党支部”(正处级);将“后勤管理办公室”更名为“后勤管理处”、“设备处”更名为“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处”;“学生工作部(处)”与“团委”不再合署办公;“热能工程系”并入“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”;“设计艺术学院”拆分为“陶瓷美术学院”(含艺术设计--陶瓷艺术设计、陶艺、陶瓷艺术与工程,雕塑,绘画,美术学等本科专业;陶瓷艺术设计等专科专业)和“设计艺术学院”(含艺术设计--环境艺术设计、装潢艺术设计,动画,工业设计等本科专业;产品造型设计,装潢艺术设计,电脑美术设计等专科专业);“外国语系”、“社会科学系”、“体育系”合并组建为“人文社科学院”。调整后,我校有40个处级机构。